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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端您好:
   我是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李督學。昨天收到一份卷宗,係教育部來函有關您給部長的一封email,內容是您質疑「通霄國小鄭老師為什麼可以被頒發最佳優良教師?」乙案,今天早上本人特地到通霄國小了解情形,想儘早給您答覆,因為今天是放年假前最後一天上班,無法深入求證,僅就知道部分先給您做個簡單陳述,等春假結束後,再由本府教育處正式回復您,請見諒!


   鄭秀珠老師已經於91年退休,查學校資料鄭老師在校期間未曾得到師鐸獎〈最佳優良教師獎〉,曾經得到的是每位老師在年資期滿10年、20年或30年時,所頒發的「資深教師獎」,這是每位教師每滿10年都能得到的榮譽,在此先予敘明。或許您所獲得的訊息是其他同名同姓的鄭秀珠老師獲獎該獎項,在網路上分別還有任教於國小、國中及高中各一位鄭秀珠老師。


   鄭老師是您一生的噩夢,讓您成為傾向於憤世嫉俗的人,這是教育的不幸,我只能對您感到遺憾與抱歉!往後,將以此令人痛心的親身體驗為例,給現在的老師做一個警惕,「教的好,學生會感謝您一輩子;教的不好,學生會恨妳一輩子。」讓大家不能不謹慎於教學,並且要能以身作則,做一個影響學生的良師益友。


   就今天訪談幾位老師得知,鄭老師的確比較看重金錢,早年,坊間的確流行互助會,但是,為了收會錢而剝奪你們上體育課,這是為人師表所不允許,這是應該指責的地方。依你來信所言,參加補習班的同學受到較特別的照顧,這種主觀偏見的不是,也是為人師表所不可為。小學的回憶,讓您覺得不愉快而不堪回首,造成您如此大的反感,我想,當時您一定受到極大的委屈與羞辱,才會每天都不想去學校上課。在此,我還是要對您表示十二萬分的歉意!這不只是鄭老師一個人的失敗,也是整個教育的失敗,我會將您的意見反映給現今從事教育的同仁,引以為戒。


   很不幸的,您小學補習班的美術老師已經因病去世好幾年了,我雖然對你當時受到的委屈抱屈,但是不便對這位老師的行為加以指責,只希望您開擴胸襟,原諒老師的不是!我知道自己無能為力改變你心中的陰霾與不滿,但在您的字裡行間知道您是一個明理的人,而且您對事情的敘述有條不紊,對事情有獨特的見解,想必在職場上也是能獨當一面的佼佼者,祝您事業順利成功。


   對不起!對鄭老師的言行礙於時空變遷,無法得到很多的佐證,至於,她是否有得到「最佳優良教師」,應有資料可循,我將於年假結束再次到校了解,希望屆時能給您滿意的答覆。感謝您給我們如此寶貴的資訊,可做為教育改革之參考,謝謝您!如有寶貴的意見,請直接反映給我們知道。新的一年,
敬祝
新春愉快
萬事如意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督學 李元友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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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這位督學的信,心中數年來對於鄭老師的不滿減輕許多。

如果早年有這樣的督學和網路的管道, 或許我可以換過導師重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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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hyllis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